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堽城种猪场(一期)及堽城种猪场升级改造项目
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堽城种猪场(一期)及堽城种猪场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堽城种猪场(一期)及堽城种猪场升级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宁阳堽城镇所里村687m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0日(20个工作日)
联系人:张工
联系电话:0531-82971330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
附件1:宁阳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堽城种猪场(一期)及堽城种猪场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.pdf
附件2:验收意见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