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活催化剂综合利用26000吨、再生7000吨,活性炭再生3000吨项目验收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的相关规定,现将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活催化剂综合利用26000吨、再生7000吨,活性炭再生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活催化剂综合利用26000吨、再生7000吨,活性炭再生3000吨项目
建设单位: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聊城市莘县古云镇
公示内容: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3日
联系人:黄总
联系电话:0635-7887888
公众意见投递: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,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附件:
附件1:山东金惠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失活催化剂综合利用26000吨、再生7000吨,活性炭再生3000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;
附件2:验收组意见